公司党委建立党建工作自评价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23

    为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党建工作总体思路,持续加强党委的自身建设工作,近日,公司党委印发《关于建立党建工作自评价制度的通知》,就建立党建工作自评价制度作出安排。

    《通知》确定了党建工作创建三大目标:(一)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着力建设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的“四强”党组织。(二)持续强化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着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坚强有力的党组织班子。(三)坚持以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决完成集团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为确保制度落实,《通知》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党建工作自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集团公司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对接,以及组织公司自评价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通知》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和职责任务落实情况、党组织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纪律建设情况、宣传思想工作情况、群团工作情况、信访稳定和保密工作情况、综治工作情况、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等11个方面党建工作自评价内容,并制定了自评价标准。

    同时,《通知》将党建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要求各责任部门根据对应的职责范围进行动态监管,对照评价标准,每季度末公司召开一次党委工作自评价会议,通报季度自查自纠的情况,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党群工作部汇总后上报公司党委。在次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由公司办公室将自查报告及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外,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