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动员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发布时间:2020-05-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5月12日,工程院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会,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工程院党委书记、院长、董事长雷成祥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总经理曹承平主持会议。

雷成祥强调,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院上下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阶段性要项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全国两会等特殊敏感时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刻汲取寿县绿色东方新能源公司中毒窒息事故教训,立即对辖内的有限空间(密闭空间)、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消防等方面开展安全自查,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曹承平强调,工程院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不断完善“重大风险识别防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不放心、重点单位排查,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三重一大”安全管控体系。要坚持集团公司“抓三基、反三违、严问责,注重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安全管理总体思路,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持续实现“四个零”安全目标,为工程院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据悉,《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动员部署(2020年4月)、排查整治(2020年5至12月)、集中攻坚(2021年)、巩固提升(2022年)四个阶段进行。主要内容为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家组组长,机关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公司、一中心两实验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动员会。(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