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
为做好集团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零死亡”安全目标,坚持“管理、素质、装备、系统”并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安全管理总体思路,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落实“三重一大”管控体系,深化重点领域整治,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为把企业建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现代大型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提供安全保障。
二、安全目标
(一)集团公司。
1.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2.杜绝一、二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3.生产性责任工伤率控制在3‰以下,其中重伤不超过10人。
(二)煤业公司。
1.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6以下。
2.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不超过2起。井下单位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不超过4人;地面杜绝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及以上事故。
3.杜绝3%及以上瓦斯超限事故。
(三)西部公司。
1.杜绝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2.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不超过1起。井下单位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不超过2人;地面杜绝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及以上事故。
3.杜绝瓦斯超限事故。
(四)其他公司(单位)。
1.杜绝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
2.杜绝三级生产性责任重大非死亡事故。
3.杜绝生产性责任严重重伤事故。
三、安全管理重点
(一)煤炭产业。瓦斯、水、火、人员提升等重点专业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顶板和机电运输等零星事故管控;“110工法”、盾构机作业线等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煤业公司重点是A组煤底板灰岩水、瓦斯、火以及顶板等灾害防治;B组煤瓦斯治理技术;井筒施工;提升系统设备检修、安全保护装置安全检测、监控;极端天气下矿井供电;爆炸品贮存、运输、使用等。西部公司重点是底板灰岩水防治;大采高工作面顶板控制、防火;深孔预裂爆破切顶的支护、爆破;提升系统管理及无轨胶轮车运输等。
(二)平安工程院公司。高压电气设备测试、高压试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及腐蚀、辐射危化药品使用、存储、处置;行车、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维修;铆、铣、钻、焊操作;矿井瓦斯鉴定现场打钻、测试测量等。
(三)电力产业。潘集电厂重点项目建设;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发电设备维保;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危化品管理;有限空间及高空作业;光伏发电防火、检修等。
(四)燃气公司。芜湖长江LNG内河接收(转运)站重点项目建设;燃气项目安全设施;长输管线顶管等特殊工艺施工;LNG、CNG、瓦斯等燃气装卸、储存、运输;储运场站、管道的燃气防泄漏、防静电、防雷电、防明火、防爆燃等。
(五)物流仓储产业。大型物件起吊、装卸;特种设备运行、维护;道路、场站内车辆运输;铁路线路巡检及机车检修;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加油站、仓储防火等。
(六)健康产业公司。农业用电,大型农机运行、操作;防汛度汛,临水地段防护,渡轮航运;建筑工地高空防坠,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起重机的吊装、安拆;氧气站、放射源的存储、运输、使用;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消防等。
(七)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钻井压裂设备运输、安装、使用、拆卸;野外作业用电、用油、用火;排采井、采气管线、加工场、储存站场等防泄漏、防雷电、防静电、防火、防爆;瓦斯发电机组运行、设备维修保养;压力容器及管线、危化品管理;有限空间及高空作业等。
(八)信息化建设项目。设备供应、开发、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技术要求;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设备和材料规格、型号与配套;消防、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作业人员操作、作业场所条件;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环节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管等。
各公司、有关服务支持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查找、研判年度及阶段性安全管理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煤业公司、西部公司负责,依据年度生产计划,进一步细化瓦斯防治、水害防治“一矿一策”、“一面一策”以及防火、防尘等重大灾害治理技术措施,制定、修改、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重要安全管理文件、制度,并做好报告、报审、报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职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宣传贯彻,用好学习资源,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学思践悟,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实践。
(二)始终坚持安全管理总体思路不动摇。集团公司“抓三基、反三违、严问责,注重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安全管理总体思路,历经多年探索、积淀形成,行之有效。是集团公司做好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做好企业一切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一以贯之,推进安全严管常态化,推动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提升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着力形成职责明晰、制度完备、管理科学、监管有力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
2.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管理,实行“一岗一清单”,人人有责、明责知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提高安全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煤业公司、西部公司严格执行煤矿领导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规定,确保24小时有领导人员在井下带班,月带班平均每次不少于6小时。其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基层一线,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盯现场、把关键,转作风、抓落实。
3.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公开承诺要求,安全承诺兑现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和工作报告。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履职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附件1)问责。
4.工程承包单位在各公司及所属单位承包工程,承接生产经营项目,租用场地、设备等,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各公司或所属单位必须与工程承包(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外包项目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将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发生安全事故,由各公司或所属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追究其经济及相关责任,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工程承包单位发生生产性责任死亡事故、重大非死亡事故、瓦斯超限事故、重伤事故,按规定追究被服务单位及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安全指标统计在被服务单位及其上级公司。
(四)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持续推进安全三基工作。
抓基层。提高基层科区、班队管理人员能力和素质,发挥好“兵头将尾”作用。严把科区长、班队长选拔任用的程序关、素质关、能力关、廉洁关,建立并落实班队长考核、淘汰、置换制度。坚持正确导向,高度重视后备班队长队伍建设。强化班队长技能和业务培训,拓宽班队长岗位转换和晋升通道,改善班队长队伍素质结构。
抓基础。立体型、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坚持全面创建原则,以工程质量为本,以安全作业环境为核心,注重本质化、动态化、常态化,实现由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转变、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转变。各公司要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明确创建目标、管理机制、资金保障、考核奖惩规定,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煤业公司、西部公司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创建工作;非煤产业公司借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创建工作做法,开展动态达标竞赛活动,激发内生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上台阶。
抓基本功。把培训作为职工最大的福利,以提升人员素质为目标,执行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培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矿人资〔2020〕73号),加大培训精准力度,统筹做好管理、技术、操作三大序列培训。注重专兼职教师培养,开发自主培训课程。推进线上学习平台建设,用好培训基地、班前会和作业场所等载体,突出实学实训,形成线上线下、网络课堂、教学自学同步开展、充分融合。采取“师带徒”、“大拿工作室”等形式,推行“一岗多能培训”,加强岗位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加强新职工和转岗职工岗前培训;加大对重点安全岗位人员综合培训、考核,对素质、能力不胜任人员及时淘汰置换。持续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培训。进一步加大培训投入力度,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培训经费合理合规、足额高效使用。
2.不断加大技术创新。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以技术创新持续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各公司要加强技术创新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政策,注重技术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紧紧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一方面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攻关,一方面引进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坚持自主创新、引进吸收相结合,改善施工工艺和作业条件。按照“四化融合、七措并举”总体要求,持续转变生产方式。不断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做到“少人则安、无人则安”。平安工程院公司充分用好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标准研究,做好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安全发展。
加快煤炭产业智能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煤矿安全生产深度融合。煤炭产业公司进一步开展瓦斯治理、水害防治、快速掘进、巷道支护、智能化开采等科研攻关,进一步解放资源,解放生产力。科学编制采场接替规划,合理组织生产,动态开展煤矿安全、开拓、准备、回采煤量的评估、考核,保证“四量”可采期,维系安全秩序、生产秩序、经营秩序。煤矿要在采、掘、开、修、钻等重点专业和破、装、运、支、控重要环节,创新先进工艺、完善现有工艺,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3.持续推进三违管理工作。三违是事故的根源,三违不防事故难免。必须始终保持严防三违的态势,重点防范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管技人员带头、安监部门主导、基层区队自主”的“三位一体”防三违机制,深化三违培训帮教工作。各公司完善较严重三违、一般三违行为界定标准;制定防范三违的考核、奖惩、培训、帮教、统计、分析、反省、通报制度;落实视频查三违、正向激励等有效措施,实现由反三违向防三违管理转变。持续开展“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组织开展党员自身不三违、身边无三违、无事故活动。
(五)进一步防控安全生产事故。
牢固树立“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推动实现年度安全工作目标。
1.集团公司构建“三重一大”安全管控体系,建立“三重一大”清单,动态跟踪,督办落实,闭合管理。
各公司及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辨识、过程控制”的原则,从危险源、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作业环境、管理体系等方面分层级开展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工作,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按要求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动态分级管理。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上报集团公司。
各公司及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淮南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完善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督办、验收、销号、分析总结等重点工作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定期对工作场所、环节、岗位等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隐患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及治理措施上报集团公司。
执行落实《淮南矿业集团安全评估会诊实施细则(试行)》(淮矿安〔2020〕51号),组织技术服务机构,对各公司及所属重点单位开展日常安全评估,对安全管理不放心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安全会诊,各公司负责对评估会诊报告提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各公司要对所属单位进行排查梳理,从安全工作状况、灾害威胁程度、系统运行状况、隐患治理难度等方面,确定安全管理不放心重点单位,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监察监管部门分层级跟踪督办专项整改方案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2.充分发挥以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作用,注重从技术源头做好事故防控工作。各公司及所属单位依据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修订完善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设计、规程、措施要依据基础资料,开展安全可行性研究、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现场调研论证,从技术上做到生产布局合理、生产工艺设备先进、生产系统运行可靠。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对系统、工艺、设备、环境等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专项辨识,及时补充完善规程措施并落实到位。
3.筑牢班前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做好安全提示警醒工作。各公司及所属单位制定规范召开班前会制度。班前安排工作要讲清工作任务、操作流程、安全措施等,结合现场安全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工艺、工序、工具变化,开展事故防控警示教育,明确不同作业区域安全互保和安全责任人,强化对安全不放心人员的排查工作。
4.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抓好生产作业安全确认工作。各公司及所属单位结合安全管理实际,制定、修改、完善生产经营岗位以“手指口述”等形式的安全确认操作流程清单,推进岗位规范操作。高度重视开工前、工序转换、完工后及打运、起吊、电气操作、登高作业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工序安全确认工作。
5.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防控能力。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各公司及所属单位要针对灾害特点,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评估和动态修订。建立灾害性天气应急预警机制,在相应灾害性天气情况下及时停产撤人,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根据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煤炭产业围绕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其他产业围绕消防、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不同类型事故,制定年度演练计划,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适时开展综合、专项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建设。集团公司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综合示范演练。
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灾害征兆识别和避灾、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增强全员消防意识。加强防震减灾、道路交通及矿区通讯、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爆炸品、燃气、油料、放射源等危险品安全管控,认真做好职工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
6.严格按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依制依规使用管理,杜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的投机行为和粗放行为,做到精准投入。
(六)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1.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运用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
2.依照事权开展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淮南矿业集团安全监管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淮矿安〔2020〕29号)要求,按照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的界定,围绕部门、岗位的核心职责,把各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落实到位。集团公司对各公司安全管理情况,按照《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考核办法》(附件5)进行检查考核。
3.广泛开展安全群防群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皖政办〔2017〕29号),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纪行为举报制度,鼓励职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推动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氛围。开展职工身边无隐患活动。
4.发挥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作用。落实《淮南矿业集团安全评估会诊和事故调查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淮矿办〔2020〕27号),围绕新产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聘请专家或专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决策支持、管理咨询、技术服务、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等工作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5.严格安全事故信息报告。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认真落实《淮南矿业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淮矿安〔2020〕23号)和《淮南矿业集团新发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试行)》(淮矿社保〔2020〕49号),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汇报本公司(单位)。本地事故单位接到现场汇报后立即报告集团公司,一般及以上事故要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本地以外公司(单位)现场发生死亡事故后,立即报告直接管辖的上级单位,由其负责按权限和职责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方(合作方)、集团公司、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在各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外包业务的施工队伍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其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汇报施工所在单位,按权限逐级上报。
事故调查要从管理、技术、现场等方面进行论证、分析,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事故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
各公司及所属单位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查找思想、管理、作风等深层次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认清实质与危害,完善对策与措施,落实目标和责任。
各类事故调查要查清设计、规程、措施有无违背技术原则,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安全预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开展,有无触犯安全管理红线(附件2)行为,有无违章指挥行为(附件4),按照规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6.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管。建成并充分用好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畅通安全信息传递,做到对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可视化管理,逐步实现重大安全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安全基础管理等关键信息一屏尽览、一网打尽,安全信息从人工收集被动研判向自动监测主动预警转变。通过信息化手段,消除时间、空间障碍,实现数据跑路,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
7.实施集成化安全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推广安全、环保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重点是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督办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措施方案在现场的执行落实,“三重一大”管控措施的落实进展,培训警示教育开展,事故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等重大事项、重要领域和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工作。
(七)进一步扎实安全工作作风。
1.切实加强安全作风建设,坚持把安全作风纳入集团公司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的内容之一,全面落实“两个严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思想作风滑坡、基础工作滑坡、管理秩序滑坡,克服安全管理中松懈麻痹思想,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统筹处理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形成安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问题导向,抠住“关键少数”,安全严管要严管干部。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敢抓敢管,带队伍正风气。紧盯重点环节和领域,从严从重查处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管理粗暴、以罚代管问题;履职履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不执行跟带班制度,提前离岗、擅自脱岗、不在现场交接班或者打假卡问题;安全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蓄意造假问题等。
3.强化安全作风建设督查和执纪问责。集团公司及各公司成立作风和纪律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作风和纪律督查。盯住重点班次、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事项,对干部跟带班、值班等履职情况进行突击督查。对履职尽责不到位、作风漂浮、管理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规定从严问责处理到位。建立安全作风和纪律督查定期通报机制,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两级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
(八)进一步培育安全生产文化。
1.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将其作为家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强化舆论引导,持续推进。各公司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副书记、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共商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常态化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公司要总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建章立制,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
2.注重营造安全文化氛围。高度重视安全文化的导向作用、教育作用、激励作用,坚持唱响安全生产主旋律,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具有行业和领域特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活动,让安全理念、安全思路、安全目标、安全举措,进班组、进区队、进车间、进社区、进家庭,让安全深入到职工工作、生活,营造时刻不忘安全的文化氛围,引导职工提高安全素质,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
3.加强建设安全文化载体。准确把握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思想特点,把常规文化阵地宣传与新媒体宣传有机结合,丰富安全文化建设形式。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单位、文明单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科区(班组)长、群监网员、青监岗员创先争优,“安康杯”劳动竞赛,安全宣讲小分队,安全大讲堂等活动。积极运用微信群、短视频等方式宣传、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发布安全生产动态。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做到启发人、教育人,潜移默化引导职工思想、行为,循序渐进地强化职工安全意识。
4.深化安全正反典型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大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正面激励,反面警示,充分发挥媒体对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功能。各公司及所属单位对典型工伤事故或三违,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馆,对职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导职工形成自觉控制、自我约束、自主保安的行为规范。
五、附则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公司根据本决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以前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决定相抵触的,以本决定为准;本决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