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院2022年安全1号文要点宣贯
发布时间:2022-01-20

根据集团公司2022年安全1号文主要精神,结合工程院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工程院2022年安全1号文。现将要点宣贯如下:

一、工程院2022年安全1号文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安全1号文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主要内容为指导思想、安全目标、安全管理重点、保障措施、附则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又分为九项27条。

附件主要内容为:1.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2.工程院安全生产标准化暂行规定;3.较严重三违行为的界定;4. 工程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试行);5.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考核办法(试行);6.安全打假、举报管理办法;7.工程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8.违章指挥行为的界定。

二、与2021年安全1号文的主要不同点

2022年安全1号文,着眼于部分机构、职能的调整,以及保持制度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要求,主要体现了一个基本不变七个调整充实

一个基本不变:是安全问责的力度不变。

七个调整充实:

(一)根据机构、职能的调整变化及年度风险辨识情况,增加了生态建设公司年度安全管理重点和责任追究条款,对部分单位安全管理重点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突出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结合集团公司最新提法,将“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列为保障措施,保障措施由2021年的8项增加到2022年的9项。

(三)体现工程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制度成果,将新制(修)订的《平安煤炭开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责任制》、《工程院关联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写入安全1号文。

(四)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推进地面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工程院安全生产标准化暂行规定》(附件2)和《工程院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弥补了工程院层面的安全管理制度缺项,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

(五)制定执行《安全管理责任监管考核办法(试行)》(附件5),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正向激励措施,给予安全监管季度考核前两名的二级单位M2、P4及以下层级安管人员适当经济奖励。将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宣传教育、信息化、资料归档、材料上报等过程管理纳入考核范围,改变了以往只罚不奖和主要以安全效果为评价依据的粗放管理模式,有利于激发基层安管人员积极性,推动基层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进一步促进安全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积极推广应用集团公司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了“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管”。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畅通安全信息传递,逐步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基础管理等关键信息一屏尽览、一网打尽,提高安全监管的效率。

(七)《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附件1)内容略有调整。如,要求“二级单位负责制定轻伤及以下事故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M2、P4及以下层级人员,轻伤及以下事故安全责任的闭合;增加了“凡在安全督查中发现,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管理部署不及时、未按要求开展安全自查、问题整改不力甚至重复出现的隐患等,将根据问题的性质,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约谈、通报批评、停工、罚款100~300元/次(条)等处罚”,为日常安全督查提供了处罚依据;依据集团公司安全1号文精神,进一步明确“对单位的经济处罚,由工程院安全技术部出具经济处罚通知书,载明处罚的原由、依据、金额(以事发当月事故单位月度工资总额基数为准),工程院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