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出台《规范编制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煤矿瓦斯、水害等重大安全风险,提高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
《意见》明确,规划分为煤矿采掘接续和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滚动修编计划,按照“规划十年、细排五年、精排三年”进行编排,并每年滚动修编。重大灾害治理规划与采掘接续规划同步编制、超前实施。
规划十年,即拟定未来十年内开拓采场,确定重大灾害治理模式和地面区域治理方案。十年内规划开采区,实施以地面井预抽、区域治理水害为主的区域治理工程,分析采场面貌,明确采场方向,确定新水平、新采区开拓准备工程。分区域制定水、瓦斯等重大灾害治理方案,明确工程项目,编制实施计划。分析矿井三年内各主要安全生产系统运行状况,明确各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建设、补套、升级改造等工程项目,排定实施计划;对照井上、下关系,明确村庄搬迁、沉陷治理及环保工程项目,编排施工计划。
细排五年,即制定五年内准备接续的采区,确定瓦斯、水等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五年规划安排以保护层开采、煤层顶底板穿层抽采等为主的区域瓦斯治理工程和水害防治地面区域治理工程。根据采场接替,确定新采区开拓准备工程,分项目编制年度井巷工程施工计划;围绕新采区投产,确定新采区各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建设工程,分项目排定施工计划;明确采区重大灾害区域治理工程项目,分项目编制年度实施计划。
精排三年,即确定三年内采掘工作面接续计划以及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三年规划重点围绕采掘工作面接续,安排各煤层区域瓦斯治理和水害治理工程;明确年度产量规模及生产组织,编制回采工作面接替计划;统筹各项工程,排定分年度岩巷、煤巷、巷修、灾害治理、机电安装等工程施工计划;编制重点工作面防治水、瓦斯治理、断层区治理、顶板(煤壁)围岩治理等主要工程“一矿一策、一面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