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印发《关于重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8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少数地区呈现短期爆发态势,部分疫情因学习培训活动导致确诊人员增加、传播风险扩大,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关于重申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项措施。

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本单位传达、学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属地政府和集团公司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二要进一步严格外出培训和疗休养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外出培训、疗休养审批管理,属地政府或集团公司明确解除省外出行限制之前,省外培训、疗休养业务一律暂停。确因安全生产需要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并报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备案。

三要进一步加强人员管控。各单位要严格管控职工省外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等。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在出发前及返回后均应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返回后第一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不得返岗。

四要进一步强化跟踪督导和监督问责。各级防疫组织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动态跟踪所属单位防疫责任和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批评、通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作风和纪律督查范围,发现防控责任履行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得力、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落实不严格,被上级部门(属地政府防疫部门)通报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淮河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