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日趋稳定,属地已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经营工作,近日,集团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九项要求。
一要调整轮休方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省内单位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有序调整职工轮休方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对居住在省内的职工,可恢复到正常作息和休班状态;对居住在省外的职工,可根据职工意愿自行确定轮休方式。省外单位要根据当地疫情形势,严格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安排职工休班、休假。
二要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政策和要求,在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层层夯实责任,确保精准有效,防止“一刀切”、“层层加码”。
三要全面加强各类人员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从业人员信息库并动态更新,准确掌握其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共同居住人员、跨省市出行等信息,明确个人自我防护和异常情况报告责任,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立即有效落实排查管控措施。
四要坚持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各单位要加强与属地政府的联系,积极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科学排定核酸检测计划,按照属地全员轮检和重点人群检测频次要求有序组织职工进行核酸检测。对属地政府明确检测力量难以保障的,可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全流程核酸检测(采样、送检、检测和信息上传等),并明确检测价格、服务质量和范围等,确保检测过程规范安全、质量可靠。健康产业集团要加强核酸采样和检测人员培训,做好补充和应急检测服务保障。
五要加强日常防护和健康管理。各单位要加强门禁管理,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等信息,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督促职工自觉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建立健康异常状况监测和报告制度,职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流涕等症状,应立即向单位报告并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单位要及时跟踪诊疗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不得返回单位。
六要严格落实外出报批报备制度。各单位要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做好人员外出管控,原则上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市、县、区、旗);确需省外出行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确需离市不出省的要向单位报备,返回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出行返回后进行3天2检),同时按属地要求履行报备手续,配合做好其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要强化外来人员管理。各单位原则上不接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市、县、区、旗)人员,敏感地区(14天内疫情发生地区)来人要严格管控,能停则停、能缓则缓;确需接待外来人员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人落地后进行3天2检),同时按属地要求履行报备手续,督促做好其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八要做好职工家庭返淮人员监测。各单位要及时摸排掌握职工家庭从省外返淮人员信息,特别是返乡大学生、务工人员等,教育引导职工督促其提前向属地社区(村)报备,并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疫措施。各单位根据职工家庭返淮人员具体情况,对职工可适当采取加密核酸检测或调整休班时间安排等措施。
九要与属地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集团公司和各单位防疫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市、县区及乡镇防疫部门的对接联系,建立日常防控工作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重要、敏感信息,迅速精准采取防控措施。(淮河能源报)